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
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的通知
(国中医药继教委发[200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中国中医研究院:
  为做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研修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水平,我委组织制订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或中国中医研究院应要求研修人员根据此培训大纲重新修改、调整自己的研修计划,并于2004年4月15日前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办公室(附软盘)(北京市朝阳区白家庄东里13号,邮编:100026)。
  联系人:周景玉
  电话:010—65914969
  传真:010—6593067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二00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2003]9号)精神,对具有扎实专业基础、较高临床水平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中青年临床人才进行重点培养,着力提高其中医临床诊疗水平,使之成长为新一代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特制定了《“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培训大纲》。
  一、培养目标
  实施“优秀中医临床人才研修项目”,旨在选拔一批优秀中青年中医临床工作者,通过研修,使之尽快成长为热爱中医药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且医德高尚、理论功底深厚、医术精湛以及享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中医临床人才。
  二、培训内容’
  (一)理论学习
  在研修期内,安排一定时间的理论学习,学习中医典籍,阅读临床各专科古代重要医籍及现代学术专著,领悟和发掘中医理论精华。
  1.医籍学习
  精读四门典籍,泛读六部以上与本专科相关的医籍及其它医籍。
  (1)精读典籍
  《黄帝内经》(《素问》、《灵枢》)、《伤寒论》(张仲景)、《金匮要略》(张仲景)、《温病条辨》(吴瑭)、《温热经纬》(王士雄)。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