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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关于发布“十五”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重点项目“粮油储藏安全保障关键技术研究开发与示范”课题申报指南的通知

  (五)课题申请人只能申请主持本项目一项课题,若再承担项目其它课题,只能以参加者或合作者的身份参加一项课题。
  三、申报程序
  申报课题单位须经省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储粮总公司提出推荐申请函后报国家粮食局。
  四、科技项目经费
  本项目国家科技拨款的经费主要用于支持技术依托单位的攻关研究开发;根据不同课题,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应的自筹资金;示范点所在省区市政府、有关部门等单位提供课题配套资金的将优先考虑,申报单位需设立课题专用财务帐号,按“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实行单独管理,单独核算。
  五、申报要求
  (一)鼓励具有实力的科研院所、院校、科技型企业以“产学研”相结合的方式联合申报课题(联合申报原则上不超过四家法人单位,其中企业不超过1—2家,科研单位不超过1—2个)。联合申报的单位须签订共同申报协议,并确保配套资金到位,明确相应知识产权的分享比例,各单位的资信情况必须良好。
  (二)申报单位对本项目第一、第二、第四、第五课题的整体内容进行申报,也可对第三、第六、第七课题的部分内容进行申报。第八课题将视申报评审情况采取择优委托方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以企业为主申报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自我研发能力;具有产业化示范的课题,科技型企业联合科研单位申报的,将优先考虑。
  (三)申报的课题要有先进、创新的研究开发思路,科学、可行的技术路线,明确、可考核的研究目标和指标。
  (四)超出申报指南范围的课题申报不予受理。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课题申请书封面格式及编写提纲(附件2)将在我局网站(http://www.chinagrain.gov.cn)发布。
  (五)申请书要求语言精炼,数据真实可靠。一律采用A4纸打印(四号仿宋字体、双面印)、装订盖章,全部申请文件须包装完好,封皮上写明申请课题名称、申请单位名称、推荐单位、联系人、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11份(其中1份盖红章,封面上注明原本、副本),于2004年5月31日下午4∶00前寄(送)到:国家粮食局粮食行政管理司科技处。
  (六)联系方式
  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11号国宏大厦C座906室(100038)
  联系人:闫汉书谭本刚张雪
  电话:010-63906906、63906972、63906935
  六、课题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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