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04年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04]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局各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更好地为中医药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服务,根据2004年中医药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04年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二00四年五月十日
2004年中医药新闻宣传工作要点
一、加强对中医药的历史地位、现实作用和发展前景的宣传
以吴仪副总理在2004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内容为基准,加大对中医药历史地位、现实作用和发展前景的宣传力度。与各媒体合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医药在保健、医疗、康复中的现实作用和特色优势,充分认识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意义,力争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为中医药的健康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配合重点工作,发挥导向作用,为改革发展大局服务紧紧围绕2004年中医药的中心工作,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对中医药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时宣传报道中医药在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新成果。把握导向性,加强主动性,注重创新性,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增强行业凝聚力。
(一)深入宣传中医药的科学内涵、学术本质和特色优势,及时报道中医药在理论创新和现代化进程中的新成果、新进展以及在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发展机制中产生的新经验、新思路,促进中医药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加大对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重大疾病防治、社区卫生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结合工作实际,宣传中医药在疾病防治中可发挥的特色和优势,为中医药积极参与公共卫生建设、重大疾病防治和社区卫生服务提供舆论支持。
(三)做好对农村中医药工作的宣传。以中医药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以及如何在农村发挥作用为重点,宣传各地在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和所取得的经验,为其他地区提供参考和借鉴,为中医药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创造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