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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抓紧制定牛羊屠宰厂(场)行业准入标准
  商务部经过调查研究,在集中专家、相关管理部门和屠宰企业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牛羊屠宰厂(场)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供各地实施牛羊定点屠宰及整顿屠宰市场时参考。牛羊屠宰厂(场)行业准入的基本条件是:
  1.符合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牛羊屠宰厂(场)设置规划,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牛羊定点屠宰厂(场)。从事清真屠宰的企业还应同时符合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宗教礼仪。
  2.厂区选址应远离居民住宅区和城市上游,周边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的工业企业和其他污染源。具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生产水源和电源。
  3.进入厂区及厂区内的主要道路,应铺设坚硬路面并保持平整,厂区道路两侧和建筑物周围均应绿化。
  4.建有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与牛羊屠宰规模相适应,具备清扫、冲洗和消毒条件的屠宰、加工、储藏等基础设施。包括待宰间、病畜隔离间、屠宰车间、急宰间、无害化处理间、冷藏冷冻设施、排污设施,以及各类易于清洗消毒的容器和运输工具。
  5.实验室和检验设备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有完善的企业管理制度和检疫检验制度。
  6.拥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具备兽医专业中专以上水平,取得专业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持有健康证明的兽医卫生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和屠宰工人应持有健康证明,经专业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7.牛羊屠宰厂(场)设置布局和屠宰工艺流程,应符合国家《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12694-1990)、《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GB/T17237-1998)和《家畜屠宰加工企业兽医卫生规范》要求。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对上述牛羊屠宰厂(场)行业准入基本条件进行调整,但必须确保定点屠宰企业生产的牛羊肉在品质和基本卫生指标上合格。
  三、结合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清理不合格的牛羊屠宰厂(点)
  2004年将把食品卫生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联合相关部门,大力清理整顿牛羊屠宰场,创造确保居民吃上“放心肉”的生产环境。
  要积极争取将清理整顿牛羊屠宰厂(点)纳入地方政府对食品市场的整治行动,把关闭不合格的牛羊屠宰场(点)作为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加大清理力度。要按照既整顿混乱的屠宰市场,又保障正常生产供应的原则,重点打击各类注水肉窝点,认真督查屠宰企业的卫生环境及生产检验工作。要坚决取缔私屠滥宰,严厉处罚生产过程中的注水行为,限期整改生产条件和产品检验存在隐患的屠宰厂(场)。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方面进行技术指导,帮助企业达到符合标准的屠宰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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