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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运发[2004]2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厅(局),经贸委(商委、内贸办、财贸办):
  近年来,随着国内肉类生产结构的调整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牛羊肉的产量和消费量逐年增长。但同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一些地方注水牛羊肉上市,病害肉引起的人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为规范牛羊屠宰经营秩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牛羊屠宰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牛羊肉约占我国肉类产销量的15%,是重要的民生食品,消费区域遍及全国,特别是我国有10多个少数民族禁食猪肉,以牛羊肉为主要肉食来源。因此,搞好牛羊肉的生产供应和屠宰环节的管理不仅是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和健康的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工作。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执政为民的要求,深刻认识搞好牛羊屠宰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能,把加强牛羊屠宰管理的工作开展起来,务求取得明显效果。
  二、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地推进牛羊屠宰管理工作
  根据我国现行法规,牛羊的定点屠宰由省级人民政府参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确定管理办法。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牛羊屠宰的行业管理工作,进行归口管理。
  (一)积极推动牛羊屠宰管理办法和定点厂(场)设置规划的制定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将牛羊定点屠宰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已开展牛羊定点屠宰的地区,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管理办法,加强日常监督,巩固和发展牛羊定点屠宰的成果。尚未实施牛羊屠宰管理的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向当地政府建议,抓紧制定管理办法。牛羊屠宰厂(场)设置规划是实施定点屠宰的重要依据,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提供行业发展现状等基础资料,宣传先进地区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积极参加规划的制定。可以结合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规划的修编,将牛羊、家禽定点屠宰的内容纳入其中,制定统一的畜禽定点厂(场)设置规划;也可以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利流通、方便群众、便于检疫和管理的原则”,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单独的牛羊屠宰厂(场)设置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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