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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
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4]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部分副省级市人事局:
  经与各有关部门研究,现就2004年度部分专业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国人厅发[2003]20号)中个别专业考试日期调整如下:

┌────────────┬─────┬─────────────┐
│     专业名称    │原定考试日│    调整后考试日期  │
│            │  期  │             │
├────────────┼─────┼─────────────┤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9月25日、2│    11月20日、21日  │
│            │  6日  │             │
├────────────┼─────┼─────────────┤
│     审计      │ 10月10日 │     10月17日    │
├────────────┤     ├─────────────┤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  │     │     11月6日     │
└────────────┴─────┴─────────────┘

  二、根据《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要求,经与建设部研究决定,一级建造师首次考试于2004年11月13日、14日举行。
  三、根据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质量、出版、外销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应届毕业生参加本年度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质量、出版专业初级资格或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到本地区相应专业考试考务管理机构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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