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政府还贷性收费公路与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填报要求相同。
4、对于跨省级行政区域经营收费公路的收费公路公司,应将涉及里程、收费站的相关数据报路段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总型的相关数据,如还贷余额、各项支出费用等报公司注册地所在省级交通主管部门。
5、报部的文本文件,交公路32表应使用A3纸张,交公路33、交公路34表应使用A4纸张。
6、严格按照本报表制度中规定的计量单位、数值精度填报。
7、本报表的统计范围、统计指标、数据格式等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中的规定执行。
四、有关单位和统计人员必须按照《
统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如实填报。
五、本制度由交通部公路司负责解释。
报表目录
┌────────┬───────────────────────┬───┬─────┐
│表号 │表名 │期别 │报部日期 │
├────────┼───────────────────────┼───┼─────┤
│交公路32表 │收费公路明细表 │年报 │2月28日 │
├────────┼───────────────────────┼───┼─────┤
│交公路33表 │收费公路基本情况汇总表 │年报 │2月28日 │
├────────┼───────────────────────┼───┼─────┤
│交公路34表 │收费公路收费标准情况统计表 │年报 │2月28日 │
└────────┴───────────────────────┴───┴─────┘
填报说明
一、收费公路明细表(交公路32表)
(一)报表目的:反映本行政区域内本年度的收费公路明细情况。
(二)统计范围:本行政区内无论以何种方式建成的收费公路,包括桥梁和隧道,以及利用“统贷统还”、“年票制”、“燃油附加费”等情况征收车辆通行费的收费公路。但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不负责行业管理的收费公路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