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体艺函[2004]5号 2004年6月28日)


  为了全面加强中小学校体育教学的指导,深化体育教育改革,提高体育教学与科学研究水平,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经研究,我部决定成立全国中小学体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
  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业务指导机构,其秘书处设在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指导委员会由国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管理能力和丰富教学实践经验的教师、专家和管理人员组成。指导委员会实行聘任制(兼职)。指导委员会的成员由中小学校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由教育部遴选、聘任。指导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为四年。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