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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林沙发[2004]116号)


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实施以来,通过强有力的林草植被建设,京津及周边地区生态状况得到有效改善,区域内沙产业得到初步发展。为巩固工程建设成果,促进沙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现就加快工程区沙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重要性
  加快沙产业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要求,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意见》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工程建设实现既定目标的一项紧迫任务,是巩固工程建设成果的重要手段,对促进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实现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加快沙产业发展,可以优化林农牧业生产力布局,加快林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延长林业产业链条,提高林产品的综合利用和转化增值水平,有利于提高林业综合效益;可以促进生态建设长期深入开展,加快实现发展模式的转变,有利于巩固工程建设成果,形成以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支撑生态建设的良性互动局面;可以加速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就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致富,有利于保持边疆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稳定,早日实现区域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
  二、沙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抓住国家不断加大生态建设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发展,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精深加工为途径,以农牧民增收致富为目标,发挥区域比较优势,依托科技进步和创新,推进产品生产基地化,生产经营规模化,种养加销一体化,形成区域优势突出,资源配置合理,综合效益显著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促进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保护和利用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资源保护,努力提高资源利用率,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实现资源培育和加工利用的可持续发展。坚决杜绝新上危害生态和污染严重的产业开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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