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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对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对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进行督察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广播电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全国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了解掌握各地落实《广播影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发编字[2004]394号)的情况,决定近期对各地广电部门开展“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督察工程”的进展情况实施督察。具体安排如下:
  一、督察时间
  7月20日—8月10日
  二、督察内容
  (一)切实推进广播影视“建设工程”
  1、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落地工作的情况;
  2、省级电视台和副省级城市电视台开设少儿频道的情况;
  3、积极制作播出有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广播影视节目的情况;
  4、电台、电视台开办未成年人专栏或专题节目的情况;
  5、积极扶持国产影视动画健康发展的情况;
  6、积极推出有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公益广告的情况;
  7、利用节日和纪念日开展思想道德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情况;
  8、向未成年人展演、展播和推介优秀电影、电视剧、歌曲、专题节目的情况;
  9、积极探索少年儿童电影发行放映工作新路子的情况;
  10、广播影视系统报刊、网络和出版社加大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力度的情况;
  11、加强西部和农村等欠发达地区广播影视工作的情况;
  12、改进广播影视节目评奖工作的情况;
  13、加强未成年人题材广播影视节目的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的情况;
  (二)广泛开展广播影视“净化工程”
  14、严格控制渲染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剧目的情况;
  15、杜绝色情描写、淫秽画面、下流语言的情况;
  16、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情节和内容的情况;
  17、抵制利己主义、拜金主义倾向,清除浮华媚俗、低级无聊等内容的情况;
  18、不渲染吸毒、赌博等不法行为,避免出现吸烟、吐痰等不文明举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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