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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央领导批示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央领导批示
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
(司发通[2004]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要坚持依法打击各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加强税收普法教育”的批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推进依法治税工作的开展,切实发挥税收工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广泛深入地开展好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政府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纳税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不仅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调节全社会居民收入公平分配,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治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必须认真开展好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努力增强依法诚信纳税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形成全体公民良好的纳税意识和全社会良好的税收环境,以保证国家各项税收政策的落实。
  坚持不懈地抓好税收法制宣传,是一项事关大局、事关长远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光荣责任。近年来,为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全国普法办、司法部、国家税务总局始终把税收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宣传。随着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深入开展,公民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普遍增强,依法治税工作得到了广泛深入开展,社会税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我国的税收环境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许多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方面。进一步加强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切实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依法治税,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还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还必须进一步加大税收法制宣传的力度,为各项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创造条件。
  为进一步做好税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地要在近年来税收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继续持久深入地开展好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通过税收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使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意识深入人心,使诚信纳税成为全社会的共识,努力营造依法治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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