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
重点开发:
1、城市垃圾卫生填埋、焚烧与有机生化处理技术。
2、危险废物安全填埋、焚烧技术和危险废物高温等离子技术等。
3、矿山生态修复技术。
预期目标:
提高我国城市垃圾处理技术水平和能力,掌握城市垃圾处理设备的设计技术,研制成套相关设备,提高垃圾填埋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水平;危险物焚烧效率和焚毁去除率等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明显改善矿山废弃物堆场植被成活率和生态环境。
(四)环境监测技术
重点开发:
1、全方位快速反应监测监控和管理技术。
2、新型工业废气连续自动监测技术。
预期目标:
实现监测信息的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快速传输,研究形成监测信息传输标准。
(五)清洁生产与低排放技术
重点开发:
1、工业清洁生产技术。
2、洁净燃烧技术。
3、电控柴油机平台技术与装备研制开发。
预期目标:
针对印染、造纸、皮革、食品加工、化工污染严重的几个行业,以减量化(资源消耗和污染物产量)、再利用、资源化为目标,开发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清洁生产技术,为实现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撑。在煤的清洁燃烧方面,开发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1GCC)关键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突破电控柴油机关键技术,构造电控柴油机动力平台。
三、有关工作安排
(一)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计划单列企业集团作为项目主持单位,按照通知中的重点开发内容及具体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认真做好国家重大产业技术开发专项的组织与申报工作,同时汇总相关立项申请材料,报我委。
(二)我委将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委托有资格的中介机构或组织专家组对项目进行评审。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承担项目所需的研究开发以及相应的经济实力,鼓励产学研联合。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填写项目建议书(格式要求附后)等材料,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
(五)本专项分今、明两年组织申报,今年申报截止日期为2004年9月10日,明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05年3月20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二00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