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网上申报材料包括: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预算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全文,具体操作请进入申报程序后仔细阅读有关说明)
(四)书面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装订、盖章后,一式六份分别使用9号信封封装后报送。不论项目安排与否,申报材料不予退还。
三、网上申报程序
(一)网上申报路径:
1.进入科技部主页:http://www.most.gov.cn
2.进入“项目申报”
3.进入“2005年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并仔细阅读有关说明和注意事项
(二)进入申报注册程序:点击“注册申报帐号”进入申报注册程序,根据网页要求输入申报识别码、单位名称、单位代码、项目名称并自行设置申报口令;看到“帐号已成功建立”后,表明申报注册成功,可以进入申报或查询打印程序。为便于今后查询修改和保证申报资料的安全,请务必保存好注册信息。
(三)进入项目申报、查询程序:进入申报网页后,点击“项目申报、管理”,进入项目申报及查询网页。根据网页提示输入项目信息,必须与申报注册时输入的信息一致,然后点击“发送”,经系统验证后,可以根据需要进入“项目申报编辑”或“项目查询打印”程序,进行申报、修改、查询、打印等工作。
(四)申报单位不得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申报材料。
四、其它注意事项
1.请认真、如实填报单位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帐号、开户行、联系电话等。如果申报工作完成后单位信息发生变化,请在2004年上半年网上查询立项情况时予以改正,并同时以公文形式通知科技部。
2.公文申报材料请直接邮寄,任何单位不得来人报送或汇报情况。邮寄地址:
邮编:100038,北京市3814信箱,科技部技术开发专项申报工作组收。
3.申报期间不接受电话咨询,有问题请发电子邮件咨询。
E-mail地址:wangpeng@mail.most.gov.cn
4.项目申报及评估期间不接受任何单位来人或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探询有关项目申报及评估情况;项目评审的进度和结果,请关注网上有关通知,并可通过各自的申报口令,在网上查询。
5.不得向评估机构以任何方式探询项目申报及评估情况。
对违反上述规定并对项目评审工作造成影响的,将取消申报资格,请各单位予以协助。
附件1: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