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关于200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地籍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地籍处:
为确保200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开展,保证调查成果客观真实,按照《
关于开展200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44号)的有关要求,现对今年土地变更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变更调查内容与2003年度基本一致。我部今年不再组织安排变更调查培训班,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培训和讲座。
二、新版的变更调查软件也将于近期发放到各地。软件开发单位网站将及时提供免费下载,请各地及时下载。下载网址为:http://www.landstar.com.cn/
三、今年的土地变更调查任务中增加了对新增建设用地“漏变更”内容的调查。对此,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的填写要求也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见附件1、2)。各地在变更调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请及时与我司联系。
附件1: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略)
2: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填写说明
二00四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2:
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填写说明
一、200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除“新增建设用地状况”(15栏)外,其余各栏填写要求都与2003年度相同。
二、关于“新增建设用地状况”(15栏)的填写要求:
按照《
关于开展2004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144号)规定的“查清本年度以前变更调整遗漏的已开工建设项目的用地情况”要求,对《土地变更调查记录表》中“新增建设用地状况(15栏)的填写要求做了改动,具体是:
1.本年度前批准本年度建设-Q1,是指本年度前批准,本年度建设并变更的建设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