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我国
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工作的通知
(国标委国际[2004]74号)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实现我国从过去被动采用国际标准到主动积极跟踪和参与国际标准制定的战略性转变,落实国家标准委《关于推动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意见》(国标委国际[2004]47号),国家标准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关于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和评价工作。
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和评价工作是今后开展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基础性工作,将为今后一段时期内有效开展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提供主要参考依据。现将此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评价和分析我国各技术领域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的状况;
(二)为确定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重点领域提供客观依据;
(三)经过综合评价,确定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实质性参与国际标准化重点领域的优先次序;
(四)根据确定的优先次序,集中现有财力和人力,推动我国重点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二、工作内容及调查范围
(一)工作主要内容
1.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重点领域的调查;
2.我国国际标准化重点领域的评价;
3.评价结果的汇总与分析;
4.评价结果的审核及认定。
(二)调查范围
1.所涉及的国际标准化机构
本次调查与评价工作涉及到以下两类国际标准化机构:
(1)ISO、IEC和ITU等国际标准化组织;
(2)CAC、WHO等制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国际组织。
2.国内标准化机构
参加本次调查与评价工作的国内标准化机构(详细名单请在国家标准委网站查阅):
(1)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分技术委员会,其中暂停工作的不参加本次调查与评价工作;
(2)国际标准化组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国内技术对口单位;
(3)其他有关标准化技术机构。
三、调查及评价工作要求
本次调查与评价采用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填报系统。
(一)请认真阅读《关于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调查与评价工作的说明》(附件1),领会此次工作的任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