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拖欠的工作机制逐步健全。由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了清理拖欠工程款的部际工作协商会议机制,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了清欠工作周报、通报和检查督办等制度。绝大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了清欠领导小组,建立了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各地在实践中探索出了一些好的经验和做法。
——清理拖欠的工作对象进一步明确。建设部会同国家统计局提出了拖欠的认定标准,各地组织企业按项目调查核实,目前拖欠工程款的底数已基本摸清,并且明确把已竣工项目拖欠作为清欠工作的主要对象。据初步统计,到2003年底,全国建设项目累计拖欠施工单位工程款3600多亿元。其中,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1760亿元,涉及12.4万个项目,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640多亿元,房地产开发项目拖欠470多亿元。
——清理拖欠工程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地区、各部门抓紧组织落实,推动了房地产开发、政府投资等项目拖欠工程款的清理。据建设部汇总,今年l-6月,全国共清理拖欠工程款668.92亿元,相当于2003年底已竣工项目拖欠总额的38%。西藏、安徽、山东、贵州、四川、湖南、河北、云南等8省(区)清欠的比率超过了50%。
——防范拖欠的制度建设得到加强。各地在清理偿还已有拖欠的同时,对在建工程采取了一些防范拖欠的措施。包括严格项目批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监控、规范使用农民工和工资支付方式、强化合同履约监管、加强工程验收备案管理、建立市场信用体系等,为建立健全清理拖欠的长效机制打下了基础。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拖欠工程款问题由来已久,数额较大,成因复杂。当前,拖欠工程款的问题仍然十分严重,清欠工作的任务相当艰巨。具体表现是:
——清理拖欠工程款总体进展不快。全国已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还有约1100亿元没有偿还,占拖欠总额的62%。有的拖欠款还是10年以前形成的。各地清欠工作很不平衡,有的地方进展缓慢。据初步汇总,海南、甘肃、广东、新疆、山西、辽宁、陕西等7省(区)清欠的比率不到20%。
——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突出。在全国已竣工项目拖欠总额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约占37%。其中,西部地区政府项目拖欠所占比率为49%,中部地区为40%,东部地区为30%。政府项目拖欠较多的是市政工程、政府用房、交通工程、教育工程。拖欠的主要原因,一是建设资金有缺口,二是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三是工程建设超概算。目前,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已清欠的比率只有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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