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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临工”股票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南方
香江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山东临工”股票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4]61号)


深圳市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收购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义务无异议。
  请你公司会同山东临沂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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