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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关于印发《气象正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2.具有很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承担实时业务技术把关工作5年以上,并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天气预报或重大社会活动的气象保障服务中发挥关键作用;或在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气象现代化建设、业务运行和技术保障工作中发挥关键作用,显著提升业务水平,做出突出贡献,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认可;或在气象为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可持续发展服务中开拓了有重大影响的业务领域,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3.在国内同行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作为有一定影响的业务技术带头人,能带领一支团队创造性地解决气象业务发展中重大、关键技术问题,提出有实用价值的业务、服务工作设想和实施方案。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承担过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攻关项目(课题)、工程技术项目以及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或承担省部级及以上拓展业务工作领域、科技服务领域项目(课题)的研究工作,为开拓新的业务、服务工作领域打下良好的基础。
  5.具有培养硕士研究生或指导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经历和能力。
  (二)业绩与成果方面
  1.在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取得以下业绩成果之一:
  (1)承担气象预报预测把关工作,在灾害性、关键性、转折性以及重要社会活动的气象预报预测中准确率高,服务效果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被中国气象局两次以上评为优秀值班预报员,或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2)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技术革新和现代化建设项目的攻关、开发、引进等工作中,创造性地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取得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成果,具有显著的业务、社会、经济效益,受到省部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者。
  (3)作为主要业务技术骨干在气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的新需求中,开拓了新的气象业务服务领域,建立了比较完善的业务体系,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被省部级以上单位认可。
  (4)作为主要完成者获得省部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以上奖励。
  (5)气象信息技术与装备的业务技术负责人,主持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两项以上(其中一项为省部级以上)重要科研、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等技术工作,其成果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6)主持编制国家级或行业、部门技术规范或标准,被国标或业务主管机构采纳并颁布实施;或获得国家专利。
  2.在副研级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撰写以下学术论文、技术报告之一:
  (1)在核心期刊上发表5篇以上学术论文(可包括1-2篇应用新技术和新方法、发现新事实、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指导业务工作成效显著,并经同行专家确认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和重要实用价值的技术报告),其中有3篇以上为第一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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