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2004年“12·4”全国
法制宣传日信息提供工作的通知
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普法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普法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普法办:
根据中宣部、
司法部《关于开展2004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的精神,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将在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与中央新闻媒体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活动:
一、中央电视台系列宣传活动
1、制作《法治的力量--“12·4”特别节目》专题节目。与中央电视台社会专题部联合制作《法治的力量--“12·4”特别节目》专题节目,拟于12月4日晚在中央电视台一频道黄金时段(20:00~21:30)播出;
2、新闻滚动宣传报道。于12月4日前后十天,在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整点新闻中,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行业、全国各地方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开展重大宣传活动的消息进行滚动报道。
3、制作《法治在线》节目。于12月4日期间一周,在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栏目中做6~7期间节目。其内容突出宣传
宪法、依法行政、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
4、制作一期《新闻会客厅》。拟于12月3日,在中央电视台《新闻会客厅》栏目中做一期节目。主要围绕普法宣传教育,谈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特别直播节目
为了配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联合全国20个省级电台、10个市级电台,在12月4日上午9:00~12:00,举办一次全国性广播电台“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特别直播节目。
三、人民日报、法制日报专题宣传
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在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开辟专版,就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先进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宣传报道。并在12月4日当天,人民日报、法制日报开辟专版,集中进行宣传报道;
四、开展网上系列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