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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
 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报告的通知
 (1993年2月9日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的报告》已经国务院批准,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国务院清理三角债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任务已经完成,国务院同意予以撤销。

           关于全国清理三角债工作情况的报告

国务院:
  一九九一年上半年,全国企业间三角债达三千亿元以上,严重影响着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行。因此,国务院决定把清理三角债作为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突破口来抓。目前,原定清理三角债的任务已基本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两年来清理三角债工作的情况
  一九九一年六月一日,李鹏总理主持国务院总理办公会议,研究组织清理三角债问题,并决定在东北地区进行试点。朱镕基副总理带领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东北调查后,分析了三角债形成的原因和源头:一是由于建设项目超概算严重,当年投资计划安排不足和自筹资金不落实,造成严重的固定资产投资缺口,形成对生产部门货款和施工企业工程款的大量拖欠;二是企业亏损严重,挤占了企业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加剧了相互拖欠;三是企业产品不适销对路或根本无销路,产品积压,产成品资金上升,形成投入--产出--积压--拖欠--再投入--再产出--再积压--再拖欠的恶性循环。此外,商品交易秩序紊乱,结算纪律松弛,信用观念淡薄,也加剧了三角债。
  经过试点,明确了清欠工作的指导思想,即立足于治本清源,从解决三角债源头入手,下大力气防止新的投资缺口、防止新的产成品积压、防止新的亏损,从而防止新的拖欠。经过两年的努力,全国共注入清欠资金五百五十五亿元(银行贷款五百二十亿元,地方和企业自筹三十五亿元)。其中注入固定资产清欠资金四百二十七亿元,清理拖欠项目一万四千一百二十一个(基建项目五千四百二十个,技改项目八千七百零一个),除少数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贷款条件的项目外,全国基建、技改项目在一九九一年底以前形成的拖欠已基本清理完毕,共连环清理三角债一千八百三十八亿元。在清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拖欠的过程中,与源头相关的机电、原材料等生产资料行业、建设安装施工企业,清理了流动资金拖欠一千四百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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