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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体育总局段世杰副局长在2004年全国体育竞赛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第三,要认真研究国际规则的变化,国内竞赛要符合规则,与国际接轨不仅在形式上,更要注意在标准和难度上。制定国内比赛的特定规则,要根据本项目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潮流,符合队伍自身实际,符合实战要求。但出台这种做法一定要慎重,要把握准确,系统考量,不能漏洞百出,朝令夕改。
  第四,要抓好参赛、裁判和办赛这三支队伍。要加强运动队的教育和管理,赛前有要求,赛后有总结,通过比赛检验训练,提高水平;裁判员要公正执法,钻研业务,准确掌握规则的实质,引导运动队提高技术水平;比赛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强化培训,从比赛编排到赛场管理要突出为运动队服务,要保证经费专款专用,不能克扣或挪做它用。
  第五,要切实加强管理,提高职业联赛水平。一些球类项目的职业联赛的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经过十多年的探索,职业联赛积累了不少经验。但是应当看到,体育竞赛中的职业联赛不仅仅是体育的自身产物,从社会现代化发展的进程审视,它是工业文明、新技术革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新生事物。我国的职业联赛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背景下开展的,无论从管理或运作上都还相当不成熟。我们既要看到多年来职业联赛取得的成绩和进步,也不能忽视出现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近年来足球联赛中出现的少数裁判受贿、球迷闹事、打假球、赌球等等丑恶现象。要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首先无论竞赛的参与者和组织者都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即使有不同意见或冲突,最终解决矛盾和纷争,都要依法办事,依据国家协会以及联赛自身的有关规定和章程进行裁决处理,这是国家制度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也是竞赛组织者和参与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从当前中国的国情出发,解决上述问题就要充分发挥国家单项协会、各职业俱乐部、地方体育局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作用,对于在联赛中出现的随意罢赛、殴打裁判、为了自身利益得不到满足无理取闹等,应坚决依法严肃处理,绝不姑息。对于职业联赛中的各项工作都要坚持在体育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国家批准授权的国家单项协会的指导之下进行,这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同时,我们的一些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协会也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提高对项目发展的领导水平和驾驭能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通过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建立和健全法制和法规,逐步探索出一条与社会发展,与中国国情相适应,切实促进项目水平提高的路子。其它项目要从某些项目上汲取经验和教训,要对本项目的管理工作进行反思,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避免出现问题。
  对职业联赛不成熟不具备条件的项目,要深入研究项目的具体情况,不要轻易改变赛制,特别是担负奥运争光任务的项目,要认真研究和把握项目自身发展的规律,不要盲目跟风,赶潮流,以免走弯路影响了项目的健康发展。
  (三)要协调处理好十运会和2008年奥运会的关系
  自六届全运会后,我们调整了全运会和奥运会间的举办周期,突出了奥运会为竞技体育最高层次的发展战略。从七届全运会开始调整项目设置,缩短战线、突出重点,突出与奥运会项目全面接轨。全运会作为国内赛事的龙头,在调整项目布局、引导资源配置、协调利益关系,协调与奥运战略的关系等方面,起到了不可替代的杠杆和导向作用,是实现竞技体育举国体制的重要手段,近几届全运会政策的改革,为实现我国奥运战略的目标起到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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