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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单位名单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公布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单位名单的通知
(水保[2004]582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按照《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经审查并在水利部网站进行公示,批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等20个单位取得甲级《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北京市房山区水务技术服务中心等45个单位取得乙级《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现予公布。

                             水利部
                          二00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

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测资格证书》单位名单

  一、甲级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
  水利部牧区水利科学研究所
  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黄河水利委员会绥德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黄河水利委员会西峰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黄河水利委员会天水水土保持科学试验站
  安徽省(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科学研究院
  中水珠江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松辽水利委员会松辽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
  北京林业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科学研究院
  辽宁省水土保持研究所
  黑龙江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黑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山东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中心
  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
  甘肃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
  大连市水土保持站
  二、乙级
  北京市房山区水务技术服务中心
  北京市门头沟区水土保持试验站
  河北省张家口市水土保持试验站
  河北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邯郸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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