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继续做好在东北地区部分行业实行增值税转型试点等工作。2005年纳税人仍按现行规定申报、计缴增值税,应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仍采取单独计算退税的过渡办法。税务机关要做好对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工作,使之按规定进行申报。对设备抵扣发票要严格审核,加强管理。注意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为以后在全国实施积累经验。积极落实提高计税工资税前扣除标准等企业所得税政策和调整部分矿山油田企业资源税税额的政策。
(十一)积极研究有关税制改革方案。与有关部门配合,深入研究增值税转型改革在全国实施的方案,研究适当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和税率结构,继续进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合并的方案研究与准备工作,抓紧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研究改革物业税,在部分省市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按照最严格保护耕地的要求完善耕地占用税制度。
(十二)认真执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继续落实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西部大开发、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税收优惠政策。做好政策实施效果、减免税额等统计评估和信息反馈工作。抓紧出台支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税收政策。认真研究支持中部崛起和循环经济发展等税收政策。研究完善民政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废旧物资经营、农副产品加工等税收政策。
(十三)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尽快调整不规范的外设机构。严格按照总局要求设置内部机构,调配人员编制。进一步明确征收、管理、稽查等环节的职责分工,完善岗责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业务衔接。3月底以前,各地规范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的工作要落实到位。搞好国、地税局之间协调配合。加强与财政、工商、金融、海关、公安等部门的协作。
(十四)深化内部管理改革。全面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5+1”文件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建立完善后备干部管理和竞争上岗制度。稳步推进以岗位聘任制为重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逐步进行劳动分配制度改革,完善能级管理办法。积极推进部门预算制度改革。探索后勤管理改革。
三、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十五)加强税收分析预测。关注收入总量增减变化,分析各税种收入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关系,分析宏观税负和税收弹性变化的原因,对不同地区、行业税负水平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宏观分析发现问题,要追踪到税源、落实到企业进一步剖析,加强税源监控。实行定期分析制度,建立健全税收档案。完善重点税源监控体系,进一步做好监控分析工作。研究建立科学实用的税收预测模型,改进收入预测方法。
(十六)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结合实际,制定税收管理员工作规范,明确工作要求,落实管理责任。进一步充实基层税源管理力量。加强对税收管理员的培训。对税收管理员进行定期轮岗,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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