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通知

国家科技奖励办公室关于推荐2005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通知


各推荐单位:
  根据2004年12月27日科学技术部令第9号所发布的《关于修改的决定》,将科普纳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社会公益类项目的奖励范围。现将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05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项目的评审范围暂限于2000年(含2000年)以来出版发行的科普图书及科普电子出版物(以下称科普作品)。
  科普作品是指以普及科技知识、倡导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以提高国民科学文化素质为目的的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普出版物。包括科普原创作品和科普编著作品两类。
  1、科普原创作品:是指作品所表达的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在国内外还没有其他科普作品将其作为主要表达对象进行创作;或者国内外虽有科普作品对其进行了创作,但采用了与已有科普作品不同的创作手法、表现形式进行创造性创作的科普作品。
  2、科普编著作品:是指对其他科普图书、电子出版物等科普载体中的相关科技知识、科学方法、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进行创造性的编著,形成独立体系的科普作品。
  科普论文、科普报纸和期刊、以外国语言文字撰写的科普作品、国民学历教育的教材、实用技术的培训教材、科幻类作品、音像制品、科普翻译类作品等暂不列入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励范围。
  二、奖励对象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奖项仅授予公民。其候选人应当是对优秀科普作品的创作做出直接创造性贡献的主要作者。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作品项目的单项授奖人数按照《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三、奖励条件
  推荐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普作品在出版上应当符合国家《出版管理条例》及《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所规定的相关要求,并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