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召开第三届中美质量研讨会。
(七)继续深入推进“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促进生产企业和服务行业提高质量,推动全社会加强质量诚信建设。
(八)广泛发动职工群众和青年推进创新创效活动,积极争创“青年岗位能手”和“全国职工创新示范岗、创新能手”,开展“青年岗位能手兴质量”、“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合理化建议”、“QC小组质量攻关”等活动。
(九)紧紧围绕以关系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主题,突出食品、农资、建材三个重点,组织集中打假行动,从源头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同时,坚持打假治劣与扶优扶强相结合,与名优产品生产企业联合开展“打击假冒,保护名优”活动。
(十)制作以“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为主题的全国质量月电视公益广告,印发质量月宣传材料。
四、活动要求
(一)质量月活动是在政府有关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动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企业积极参与、旨在提高全民质量意识、提高质量水平的一年一度的专题活动,既要加强宣传力度,又要注重实际效果。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质量工作目标,因势利导,集中力量推进质量兴市、名牌战略工作,重点解决老百姓关心的质量问题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质量问题。
(二)各地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动员企业围绕质量月主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让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唱主角。不但要动员制造业企业,还要动员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电信、银行、交通运输、餐饮服务等服务行业的企业参与质量月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开展“读一本质量知识书籍、开一次QC小组成果发布会、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分析一次质量事故、开展一次顾客满意评价、举办一期质量工程师培训班”等活动。
(三)新闻单位要及时宣传报道质量月期间的一些重大活动。开辟专栏宣传质量月活动,重点宣传国家名牌战略、企业创名牌的经验及成效,引导企业争创名牌产品,引导消费者和全社会开展“品牌爱国运动”,宣传倡导使用中国名牌产品。
(四)各地可根据今年质量月活动主题,制作公益广告,印发宣传材料,加大宣传力度。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由主办单位组成“200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
(二)各地区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保证工作顺利开展。除全国统一部署的活动外,各地区、各行业及广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各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