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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


各委属报刊单位:
  近日,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报刊发行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我委有关规范报刊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手段征订报刊。
  二、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
  三、不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
  四、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误导读者和广告客户。
  五、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来征订报刊。
  六、不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坚持文明征订。严禁利用委机关或委领导同志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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