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刊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
各委属报刊单位:
近日,中宣部、国务院纠风办、
新闻出版总署联合发出《关于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报刊发行工作,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开展规范报刊发行秩序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报刊发行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委实际,现就我委有关规范报刊发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不对征订(含零售)对象以提成回扣、赠送钱物(含报刊)、有价证券、有奖征订、出国考察、公费旅游或以发行赠送广告等各种有偿手段征订报刊。
二、不擅自降低报刊全年定价和零售及零售批发定价。
三、不利用报刊版面以宣传、表扬为由搞有偿新闻或所谓“形象版”,变相抵值摊派报款。
四、不在媒体上和各种场合虚报发行量,误导读者和广告客户。
五、不以批评报道相要挟来征订报刊。
六、不以任何形式搞摊派或变相摊派,坚持文明征订。严禁利用委机关或委领导同志名义进行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