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4年第185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
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我局通过了对库尔勒香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现批准自即日起对库尔勒香梨实施原产地域保护。
一、地域保护范围
库尔勒香梨原产地域范围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界定库尔勒香梨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范围的函》(新政函[2003]114号)提出的地域范围为准,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库尔勒市、阿克苏市、阿拉尔市、尉犁县、轮台县、库车县、沙雅县、新和县、阿瓦提县、温宿县等3市7县现辖行政区域。
二、质量技术要求
(一)栽培管理。
1.建园:用杜梨作砧木,采用座地砧木嫁接。
2.土壤:总盐含量0.3%以下的沙壤土、沙性土。
3.防风林:四周设乔灌结合的立体防风林。
4.采摘时期:盛花期后140天开始采摘,销售或贮藏。
(二)质量特色。
1.外观特色:单果重80至150克。果形一般为圆形或纺锤形,黄绿色,阳面有暗红色晕。果肉白色,汁多味浓甜,香气浓郁,酥脆爽口。腊质较厚,耐贮藏。
2.理化指标:可溶性固形物12%以下,可滴定酸0.1%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