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3 适载性检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核查集装箱箱号,查看集装箱箱体是否完整,箱体是否贴有危险品标记;
b.查看安全合格铭牌,核查集装箱是否处于检验有效期内;
c.开闭箱门,检查集装箱的活动部分、胶垫及箱门开关是否良好;
d.检查集装箱内有无可致拟载货物受损的凸起物、挂钩、铁钉等;
e.用透光试验等方法检查集装箱风雨密情况是否良好;
f.用白布、白手套擦拭等方法检查集装箱内清洁卫生情况,箱内各部位是否清洁、无虫害、无鼠害等;
g.检查集装箱内壁和底板是否干燥;
h.微开箱门,以嗅觉等方式检验箱内流向箱外的气流,并进入箱内检验有无异味;
i.冷藏集装箱除以上各项检验外,还应检查集装箱内隔热设备是否完好,进风口、回风口、风道是否通畅,通电检验制冷设备是否正常工作,并检测温度是否能达到拟装货物要求;
j.罐式集装箱还要核查前一次所装货物是否为有毒、有害货物。
4.2.2 受理报检
4.2.2.1 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承运人或装箱单位填写的《出/入境集装箱报检单》、《集装箱适载性检验预检记录》以及集装箱配载清单等相关资料受理出境集装箱适载性检验申报。
4.2.2.2 按出境集装箱适载性检验收费标准进行计收费。
4.2.3 检验监督
4.2.3.1 对预检人员已检的集装箱由检验检疫人员按不低于1%的比例进行监督抽查。
4.2.3.2 对其他集装箱由检验检疫人员实施检验,检验的内容同4.2.1.3。
4.2.3.3 抽查或检验结束由检验人员填写《集装箱适载性检验/抽查原始记录》(参见附4)。
4.2.4 结果判定和处置
4.2.4.1 对达到以下要求的集装箱判定为适载性检验合格:
a.集装箱箱体完整,无漏洞、裂缝、明显变形、危、毒、害品的标记等;
b.集装箱的活动部分、胶垫、箱门开关和风雨密状况良好;
c.集装箱内无可致拟载货物受损的条件或异常情况;
d.集装箱箱内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无活虫害、无残留有毒有害物品;
e.冷藏集装箱隔热设备、冷藏效能良好,箱内温度能达到和保持运输契约和贸易合同规定的要求,并能保护拟装货物的品质;
f.罐式集装箱前一次未装运有毒、有害货物。
4.2.4.2 对判定检验合格的集装箱,由检验检疫机构签发《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或直接存储检验合格电子信息。
4.2.4.3 对判定检验不合格的集装箱,不签发《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或存储检验合格电子信息;对其中经整理或调换集装箱等方式达到适载性检验要求的,再予以签发《集装箱检验检疫结果单》或存储检验合格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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