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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成立“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通知
(2004年9月30日 国质检科联[2004]425号)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你局在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的基础上筹建的“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已按要求通过了实验室认可、计量认证和审查认可的“三合一”评审。现批准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正式成立。
  一、国家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开展的质量监督检验业务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的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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