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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关于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办公厅
关于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
(2004年9月14日 质检办[2004]325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加快推进办公自动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办公手段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是当前机关建设的一项紧迫的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政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总局办公厅《关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检办[2003]288号),现就检验检疫系统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及目标
  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要遵循“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统一规划,协同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在总局的统一规划指导下,由各局遵照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协同建设,共同发展。从今年9月起到2005年9月,用一年左右的时间建立各直属局机关内部的办公业务网和总局办公厅与各直属局联接的办公业务资源网,实现总局与各直属局之间电子公文、信息的无纸化传输。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规划,稳步推进。总局办公厅负责制定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和应用的总体规划,统一安排办公自动化系统软件的安装、培训,并协调、指导各局的实施。各局要结合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制定具体方案并付诸实施。
  (二)加强应用工作。已经开始实施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局要加强应用工作,使机关内部公文、信息、值班、督查等主要办公业务实现数字化和网络化。尚未安装和实施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局要抓紧内部办公网络建设,积极做好各项实施准备工作。
  (三)确保建设经费落实。各局要重视办公自动化建设和应用工作的经费投入,保证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落到实处。除上海、江苏、深圳、海南局外,凡未在2004年预算中安排办公自动化建设经费的,要列入2005年本局预算中。各局的实施费用见总局与宇思时代信息技术开发公司签订的合同。
  (四)切实加强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各局要根据办公自动化系统的程序,规范办公业务流程和标准,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促进系统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要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认真做好办公自动化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在办公自动化网络上处理涉密公文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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