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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等关于印发《2005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实施方案》的通知

  调查项目分必测项目和选测项目(见附表一)。必测项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必须按规定要求完成的项目;选测项目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自行选择的项目,不做统一要求。
  五、调研管理
  (一)组织领导
  由教育部牵头,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技部共同组成“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协调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聘请有关专家组成“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负责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的具体业务工作,并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研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以上办法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并负责组建检测队,开展本地区调研工作。
  调研点校由主管校长及有关部门人员组成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组,配合检测队完成本校的调研任务。
  (二)检测队组建
  检测队应尽可能依托现有的学校体育卫生专业机构,在历次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队伍的基础上组建,检测人员必须是体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新充实的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熟练掌握检测方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主要工作安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从即日起开始各项调研准备工作。
  2005年4月底前,召开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工作会议,对调研工作进行部署。
  2005年6月底前,举办全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人员培训班,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人员进行体质健康现场检测及数据录入的培训。
  2005年8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检测队伍进行强化培训。
  2005年9—11月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现场检测工作。《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检测卡片》(见附表二)由各省按统一式样自行印制。
  2005年12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组”提供的统一软件进行数据录入,并于12月底前将数据录入软盘或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协调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的检查验收。
  六、经费
  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由五部委(局)共同筹措解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经费由地方财政和本级体育彩票公益金共同解决。
  七、检测器材
  按照20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统一规定的要求选择和使用检测器材,凡符合2000年全国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器材规定要求的检测器材在校正后可继续使用,不足部分可根据调研器材的规定要求和此次调研的需要适当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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