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司法警察的训练保障工作。
4.组织晋升警司警衔的培训。
(四)基层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
1.组织实施本大队的训练,统计、报告训练情况,拟定本大队训练进度表,具体落实训练计划,每月召开一次训练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每季度组织一次单警专业技能训练考核;每年组织一次达标训练考核。
2.管理使用训练器材、教材。
3.组织实施补训、复训和岗位练兵工作。
八、司法警察的训练成绩作为职级晋升、立功受奖、晋升警衔的重要依据。对多次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司法警察应劝其退警或将其调离司法警察岗位。
九、对个人和单位的考核,通常由施训单位在训练课目完成时或者阶段训练结束时组织进行。内容较多的课目,可在全面训练的基础上,采取抽考部分内容的方法进行,所考成绩即为该课目的成绩。个人训练课目考核成绩不合格(不及格)时,可以进行一次补考,补考成绩为该课目的最终成绩。
十、成绩评定。
训练成绩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级制和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制两类。两级制适用于个人一般课目(内容)的成绩评定;四级制适用于个人重点课目(内容)、年度(阶段)训练成绩评定和单位单课目成绩、多课目(多下级单位、人员)成绩、年度训练成绩评定。
(一)个人单课目成绩评定
1.训练内容均为两级制评定的课目按两级制评定。其评定标准为:
合格——训练内容合格率达到100%;
不合格——达不到合格标准。
2.训练内容既有两级制评定又有四级制评定的课目按四级制评定。其评定标准为:
优秀——两级制评定内容合格率不低于90%,四级制评定内容均在良好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50%;或者两级制评定内容合格率不低于90%,四级制评定内容均在及格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70%;
良好——两级制评定内容合格率不低于80%;四级制评定内容均在及格以上,且优良率不低于50%;
及格——两级制评定内容合格率不低于70%,四级制评定内容均在及格以上;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标准。
(二)个人年度(阶段)训练成绩评定
优秀——两级制评定课目合格率不低于90%,四级制评定课目均在良好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50%;或者两级制评定课目合格率不低于90%,四级制评定课目均在及格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70%;
良好——两级制评定课目合格率不低于80%,四级制评定课目均在及格以上,且优良率不低于50%;
及格——两级制评定课目合格率不低于70%,四级制评定课目均在及格以上;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标准。
(三)单位单课目成绩评定
1.个人成绩按两级制评定的课目,其评定标准为:
优秀——参考人员合格率不低于90%;
良好——参考人员合格率不低于80%;
及格——参考人员合格率不低于70%;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标准。
2.个人成绩按四级制评定的课目,其评定标准为:
优秀——及格率90%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50%;
良好——及格率80%以上,且优良率不低于50%;
及格——及格率70%以上;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标准。
(四)单位多课目(多下级单位、人员)成绩评定
优秀——所有课目(下级单位、人员)成绩均为良好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50%;或者所有课目(下级单位、人员)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优秀率不低于70%;
良好——所有课目(下级单位、人员)及格率不低于80%,且优良率不低于50%;
及格——所有课目(下级单位、人员)及格率不低于70%;
不及格——达不到及格标准。
十一、本大纲之训练标准适用于全国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男司法警察和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女司法警察。45周岁以上男司法警察和40周岁以上女司法警察的训练和考核,请各地参照本大纲标准,适当放宽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