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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加强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意见
(农企发[200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乡镇企业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乡镇企业局:
  乡镇企业信息统计是党中央、国务院及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宏观决策的重要依据,是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能,具有法定性、基础性和权威性。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不断推进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改革,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履行了信息统计工作职能,为乡镇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机构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出现了机构不稳、人员不齐等问题,个别地方片面追求政绩,干扰统计数据,弄虚作假,严重影响了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为了进一步推进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的改革,稳定信息统计队伍,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不断增强做好信息统计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信息统计工作的领导,把信息统计工作作为进一步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合力。
  (二)采取措施,切实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在资金、人员、设备等方面予以保证,确保乡镇企业信息统计工作机构、统计人员在稳定中不断加强。乡镇基层信息统计工作人员的待遇问题可参照农经部门的有关政策执行,尽快协调予以落实。
  (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信息统计人员素质。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分批对信息统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特别要抓好持证上岗培训和《企业会计制度》培训工作。广大统计人员要自觉主动地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分析、判断、监测能力,发挥好参谋、助手作用,争当专家型统计人员。
  二、进一步加大信息统计工作的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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