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公布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的公告
(建设部公告第338号)
根据《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5号),我部对申报一级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了资质评审。经评审,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18家物业管理企业符合一级资质条件,批准为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
特此公告。
附件: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00五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
评审合格的一级资质物业管理企业名单
1、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重庆安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重庆金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重庆加州城市花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重庆洪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6、重庆大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重庆市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