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200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
(科协办发普字[2005]31号)
各全国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
为认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全民族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按照中央书记处的指示精神和中国科协六届五次全委会的工作部署,中国科协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每年9月的第三周公休日举办全国科普日活动。现将开展2005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安排
2005年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的时间为9月17日,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9月17日前后安排相关活动的时间。
二、活动名称和主题
名称:全国科普日活动
主题:树立科学发展观,共建和谐社会——科学普及,你我共参与。
三、活动内容
围绕活动的主题,突出以下内容:
(一)珍惜资源、保护资源、节约资源,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崇尚科学、破除迷信,反对伪科学和邪教;
(三)科学生产、健康生活。
四、活动方式
动员和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领域的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和科普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工厂、学校、医院、军营等,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运用讲座、报告、展示、咨询、传授、体验、竞赛、评选、展播、演出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充分体现群众性、社会性的特点;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开展有关活动。
五、工作步骤
(一)策划和发动(3月至6月)。成立组织机构,进行广泛动员;策划活动方案,设计活动项目;征集准备活动宣传品。
(二)活动筹备(6月至9月中旬)。筹备活动的具体项目;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部分活动项目;印发《全国科普日重点活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