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意见 份共 页
年 月 日(公章)
签发人(签字): 签发日期:
送件人(签字): 送件日期:
收件人(签字): 收件日期:
报 送: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联,一联主送当地人民政府;一联报送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关;一联存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意见书
( )煤安监 字[ ]年第( )号
:
经我局(分局)检查,你单位在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下列问题(见附件),根据《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
四条、第
十七条之规定,以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能职责规定,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如下监察意见(见附件)。
请将处理意见于 年 月 日前函告我局(分局)。
附: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监察意见 份共 页
年 月 日(公章)
签发人(签字): 签发日期:
送件人(签字): 送件日期:
收件人(签字): 收件日期:
报 送: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联,一联主送地方人民政府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或国有大型煤炭企业(集团或公司);一联报送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关;一联存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移送书
( )煤安监 字[ ]第( )号
:
经我局(分局)检查,煤矿因违反了的规定,根据 的规定,应予 ,现移送贵单位,依法 。
请将处理结果书面函告我局(分局)。
我局(分局)地址: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 电 话:
送件人(签字): 送件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