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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样式的通知


行政复议申请人          :
  对   年  月  日书面申请(或当场申请),经审查,作出如下行政复议决定:
  本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履行本复议决定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按有关规定执行。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本文书一式三联,一联交申请复议单位(人);一联交被申请复议单位(人);一联存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强制执行申请书



                  ( )煤安监 字[  ]第(  )号

  申请单位(人):
  法定代理人:姓名           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           职务
  被申请单位(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民族  住址

  对被申请人       一案,我局(分局)已于  年  月  日作出了书,并送达被申请人。由于其在法定期限内拒绝履行,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规定,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下列项目:
  此致
  人民法院。

  签 发 人: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发送时间:         发送方式:
  送 件 人:         送件时间:   年   月   日
  收 件 人:         收件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公章)

  备注:本文书一式两联,一联送人民法院;一联存档。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


( )煤安监 字[  ]年第(  )号

       人民政府:
  经我局(分局)检查,在煤矿安全日常性、经常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下列问题(见附件),根据《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第十七条之规定,以及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能职责规定,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管理的如下监察意见(见附件)。
  请将处理意见于   年   月  日前函告我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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