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西安翻译学院的通知
(教发函[2005]6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申请西安翻译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学院的函》(陕政函[2003]196号)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的基础上建立西安翻译学院,同时撤销西安翻译职业学院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西安翻译学院系民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教育业务管理。
二、西安翻译学院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可举办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
三、该校近期本、专科教育并重,逐步扩大本科教育。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18000人。
四、该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