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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公告第469号——批准复旦大学等联合申报的兽用新生物制品
农业部公告
(第469号)
根据《
兽药管理条例
》和《
兽药注册办法
》的规定,经审查,批准复旦大学、上海市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申报的猪口蹄疫O型基因工程疫苗为一类兽用新生物制品,现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此制品的制造及检验试行规程、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标签。试行规程和质量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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