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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瘦肉精等违禁药品是国家明令禁止在牲畜饲料和饲养过程中使用的药品。近年来,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在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监管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保障了养殖业的安全生产,维护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但近期的监督检测结果表明,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仍然是影响我国饲料和畜产品安全的突出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安全优质高效的饲料生产体系,确保畜产品安全,加快发展畜牧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违法行为不仅危害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而且影响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最近一段时间,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一是一些违法分子仍然顶风作案,制售和使用瘦肉精;二是一些地方的非法养殖户从医药门市购买人用盐酸克伦特罗饲喂生猪的现象有所增加;三是一些地方还出现了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的替代品,并呈蔓延之势。以上问题表明,瘦肉精等违禁药品的整治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各级农业部门必须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理清思路,进一步明确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
  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以重点药品、重点市场、重点地区为突破口,加大饲料和养殖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力度,严格饲料和养殖产品市场准入,严把生产、经营、使用三道关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假扶优,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饲料和养殖产品安全意识,促进饲料工业和养殖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各级农业部门的共同努力,巩固瘦肉精等违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果,进一步规范饲料生产经营使用行为;采取果断有效措施,把部分地区瘦肉精反弹的势头打下去,瘦肉精检出率控制在1%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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