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山东省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复函
(国办函[2005]18号)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关于由山东省承办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5]8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批准,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山东省承办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
  二、请你局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勤俭效能的精神,共同组织好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
  三、举办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经费主要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自筹,中央财政给予一次性定额补助;场馆设施建设所需资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自行负担。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