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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遵义海关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遵义海关的批复
(国函[2005]12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设立遵义海关的请示》(黔府呈[2004]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遵义海关(正处级),隶属贵阳海关。
  二、核定遵义海关人员编制25名,在海关系统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不另增加编制。以上人员主要从应届大学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及地方党政机关现有人员中选调,不从社会上招收。
  三、遵义海关所需办公、生活用房和开办费、交通工具、通信设备由你省负责解决,检查检验设备由海关总署负责配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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