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对重庆万盛电厂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402号)
国电重庆恒泰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对<重庆万盛电厂(重庆电厂东厂异地项目)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审核的函》(渝恒电函[2004]46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重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重庆万盛电厂(重庆电厂东厂异地项目)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