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国电福建南埔电厂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377号)
国电泉州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请求评审<国电福建南埔电厂(2×300MW)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报告》(国泉发[2004]126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国电福建南埔电厂新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应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