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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引进及生产新型发动机和变速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生部关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引进
及生产新型发动机和变速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354号)


东风汽车公司:
  你公司《关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引进及生产新型发动机和变速器项目扩大生产能力(24万台/年)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请示》(东风司文[2004]96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关于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引进及生产新型发动机和变速器项目扩大生产能力(24万台/年)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该项目立项。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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