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二期
2×6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卫监督发[2004]295号)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二期2×600MW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评审的请示》(伊建[2004]117号)收悉。经审核,我部同意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华能伊敏煤电联营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该项目立项建设。
对于该项目在职业病防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你公司应按照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该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计报我部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