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工作力度,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贡献。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在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促进社会公正、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一要大力加强源头维权工作。促进妇女法修正案在上半年能提请审议;积极参与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推动地方出台或完善反家庭暴力、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保障外出务工妇女权益及其子女就学等法规政策。引导妇女强化参政议政意识、增强参政议政素质、提高参政议政水平;积极配合党委组织部门进一步做好推荐、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发展女党员的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推动提高妇女进村“两委”的比例。
二要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认真研究妇女权益保护中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深层次问题,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健全妇联信访工作制度,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案件的督办力度;进一步加强同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的联系与沟通,建立和完善妇女利益表达机制,引导妇女以理性合法的形式反映诉求和意愿;加强法制宣传,以实现“无吸毒、无贩毒、无种毒、无制毒”为目标,重点推进“无毒家庭”创建工作,制定实施《全国妇联禁毒工作规划(2005-2008年)》;面向社区、面向农村、面向家庭、面向妇女,深化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活动。
三要切实做好社会化维权工作。加强维权协调机构建设,密切与公检法司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加强妇女法律帮助等服务机构以及基层维权阵地和网络建设,开通全国妇女维权热线;切实维护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老龄妇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积极促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和武装广大妇女,研究和把握妇女的思想状况和需求,倡导人人讲美德、家家创文明的社会风尚,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鼓励妇女发扬“四自”精神和“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投身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要加强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加强妇女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规律,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妇女发展和妇女工作新实践;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妇女,了解情况,反映民情,提出对策,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