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 指必须报送的资料;
2、- 指毋须报送的资料;
3、± 根据申报品种的具体情况要求或不要求;
五、关于临床试验的说明
1、临床试验的受试者(病例)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和最低受试者(病例)数的要求;最低受试者例数包括试验组和对照组。
2、临床试验的最低受试者(病例)数要求:Ⅰ期:20~30例,Ⅱ期:300例,Ⅲ期:500例。
3、注册分类1~9和14的疫苗按新药要求进行临床试验。
4、注册分类10的疫苗,提供证明其灭活或者脱毒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未发生变化的研究资料,可免做临床试验。
5、注册分类11的疫苗,一般应按新药要求进行临床试验,但由注射途径给药改为非注射途径的疫苗可免做Ⅰ期临床试验。
6、注册分类12和15的疫苗,一般仅需进行Ⅲ期临床试验。
7、注册分类13中改变免疫程序的疫苗,可免做Ⅰ期临床试验。
8、应用于婴幼儿的预防类制品,其I期临床试验应当按照先成人、后儿童、最后婴幼儿的原则进行。
9、每期的临床试验应当在设定的免疫程序完成后进行下一期的临床试验。
六、进口预防用生物制品申报资料和要求
(一)申报资料项目要求
申报资料按照《注册申报资料项目》要求报送。申请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疫苗,按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报送资料;其它种类的疫苗均按照注册分类6的规定报送资料。
(二)资料项目1.(2)证明性文件的要求和说明
1、资料项目1.(2)证明性文件包括以下资料:
(1)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疫苗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申请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疫苗,本证明文件可于完成在中国进行的临床试验后,与临床试验报告一并报送;
(2)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请的生物制品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专利情况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2、说明
(1)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疫苗上市销售及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及驻所在国中国使领馆认证;
(2)在一地完成制剂生产由另一地完成包装的,应当提供制剂厂和包装厂所在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3)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准上市销售的,可以提供在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上市销售的证明文件,并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可。该药品生产企业符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须由生产国或者地区药品主管机构出具。
(三)其他资料项目的要求
1、资料项目13应当报送该制品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为申请上市销售而进行的全部临床试验的资料。
2、全部申报资料应当译成中文并附原文,其中文译文应当与原文内容一致。
3、疫苗标准的中文本,必须符合中国国家药品标准的格式。
(四)在中国进行临床试验的要求
1、申请未在国内外上市销售的疫苗,应当按照注册分类1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2、申请已在国外上市销售但尚未在中国上市销售的疫苗,应当按照注册分类6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3、申请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疫苗,应当按照注册分类15的规定申请临床试验。
附件四:
药品补充申请注册事项及申报资料要求
一、注册事项
(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补充申请事项:
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4、变更服用剂量或者适用人群范围。
5、变更药品规格。
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10、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13、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装规格等。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18、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21、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
22、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23、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
24、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25、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26、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27、变更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二、申报资料项目及其说明
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包括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本品各种批准文件,如药品注册批件、补充申请批件、商品名批准文件、药品标准颁布件、药品标准修订批件和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文件、《新药证书》、《进口药品注册证》、《医药产品注册证》等。附件包括上述批件的附件,如药品标准、说明书、包装标签样稿及其他附件。
2.证明性文件:
(1)申请人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及其变更记录页、营业执照、《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申请人不是药品生产企业的,应当提供其机构合法登记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由境外制药厂商常驻中国代表机构办理注册事务的,应当提供外国企业常驻中国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
境外制药厂商委托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应当提供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以及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对于不同申请事项,应当按照“申报资料项目表”要求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文件;
(3)对于进口药品,应当提交其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药品变更的证明文件、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其格式应当符合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生物制品申报资料项目中对有关证明性文件的要求。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并附详细修订说明。
5.药学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学研究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一~三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6.药理毒理研究资料:
根据对注册事项的不同要求,分别提供部分或全部药理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和必要的国内外文献资料,申报资料项目按照附件一~三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提供。
7.临床试验资料:
要求进行临床试验的,应当按照附件一~三中相应的申报资料项目要求,在临床试验前后分别提交所需项目资料。不要求进行临床试验的,可提供有关的临床试验文献。
8.药品实样。
三、申报资料项目表
┌────────────────┬─────────────────────────────┐
│注 册 事 项 │申报资料项目 │
│ ├──┬────────┬──┬──┬──┬──┬──┬──┤
│ │1 │ 2 │3 │4 │5 │6 │7 │8 │
│ │ ├──┬──┬──┤ │ │ │ │ │ │
│ │ │① │② │③ │ │ │ │ │ │ │
├─┬──────────────┼──┼──┼──┼──┼──┼──┼──┼──┼──┼──┤
│国│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 │+ │+ │- │- │- │+ │*1 │- │- │- │
│家│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 │ │ │ │ │ │ │ │ │ │
│食├──────────────┼──┼──┼──┼──┼──┼──┼──┼──┼──┼──┤
│品│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 │+ │*2 │+ │+ │+ │- │- │- │- │
│药├──────────────┼──┼──┼──┼──┼──┼──┼──┼──┼──┼──┤
│品│3.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或者化 │+ │+ │- │+ │+ │+ │- │# │# │- │
│监│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 │ │ │ │ │ │ │ │ │ │
│督│的适应症 │ │ │ │ │ │ │ │ │ │ │
│管├──────────────┼──┼──┼──┼──┼──┼──┼──┼──┼──┼──┤
│理│4.变更服用剂量或者适用人群 │+ │+ │- │+ │+ │+ │- │# │# │- │
│局│范围 │ │ │ │ │ │ │ │ │ │ │
│审├──────────────┼──┼──┼──┼──┼──┼──┼──┼──┼──┼──┤
│批│5.变更药品规格 │+ │+ │- │+ │+ │+ │+ │- │*3 │+ │
│的├──────────────┼──┼──┼──┼──┼──┼──┼──┼──┼──┼──┤
│事│6.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 │+ │+ │- │+ │*4 │*4 │+ │- │- │+ │
│项│求的辅料 │ │ │ │ │ │ │ │ │ │ │
│ ├──────────────┼──┼──┼──┼──┼──┼──┼──┼──┼──┼──┤
│ │7.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 │+ │+ │- │+ │*4 │*4 │+ │# │# │+ │
│ │艺 │ │ │ │ │ │ │ │ │ │ │
│ ├──────────────┼──┼──┼──┼──┼──┼──┼──┼──┼──┼──┤
│ │8.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 │+ │- │+ │*4 │*4 │*5 │- │- │- │
│ ├──────────────┼──┼──┼──┼──┼──┼──┼──┼──┼──┼──┤
│ │9.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 │+ │+ │*6 │+ │+ │+ │# │# │# │+ │
│ │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 │ │ │ │ │ │ │ │ │ │
│ │的药材 │ │ │ │ │ │ │ │ │ │ │
│ ├──────────────┼──┼──┼──┼──┼──┼──┼──┼──┼──┼──┤
│ │10.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 │+ │- │+ │*4 │*4 │*7 │- │- │+ │
│ │料或者容器 │ │ │ │ │ │ │ │ │ │ │
│ ├──────────────┼──┼──┼──┼──┼──┼──┼──┼──┼──┼──┤
│ │11.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 │+ │- │+ │+ │+ │- │*8 │*8 │+ │
│ ├──────────────┼──┼──┼──┼──┼──┼──┼──┼──┼──┼──┤
│ │12.新药的技术转让 │*9 │+ │*10 │- │+ │+ │*1 │- │*11 │+ │
│ ├──────────────┼──┼──┼──┼──┼──┼──┼──┼──┼──┼──┤
│ │13.药品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12 │+ │- │- │*4 │*4 │# │- │- │+ │
│ ├──────────────┼──┼──┼──┼──┼──┼──┼──┼──┼──┼──┤
│ │14.改变进口药品注册证的登记│+ │+ │- │+ │+ │+ │*4 │- │- │- │
│ │项目,如药品名称、制药厂商名 │ │ │ │ │ │ │ │ │ │ │
│ │称、注册地址、药品有效期、包│ │ │ │ │ │ │ │ │ │ │
│ │装规格等 │ │ │ │ │ │ │ │ │ │ │
│ ├──────────────┼──┼──┼──┼──┼──┼──┼──┼──┼──┼──┤
│ │15.改变进口药品的产地 │+ │+ │- │+ │+ │+ │+ │- │- │+ │
│ ├──────────────┼──┼──┼──┼──┼──┼──┼──┼──┼──┼──┤
│ │16.改变进口药品的国外包装厂│+ │+ │*13 │+ │+ │+ │*14 │- │- │+ │
│ ├──────────────┼──┼──┼──┼──┼──┼──┼──┼──┼──┼──┤
│ │17.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 │*15 │- │+ │+ │*16 │- │- │+ │
│ ├──────────────┼──┼──┼──┼──┼──┼──┼──┼──┼──┼──┤
│ │18.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 │+ │- │+ │- │- │+ │- │- │+ │
│ │药的产地 │ │ │ │ │ │ │ │ │ │ │
├─┼──────────────┼──┼──┼──┼──┼──┼──┼──┼──┼──┼──┤
│国│19.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17 │- │+ │+ │- │- │- │- │
│家├──────────────┼──┼──┼──┼──┼──┼──┼──┼──┼──┼──┤
│食│20.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 │+ │*18 │- │*4 │*4 │*1 │- │- │+ │
│品│药品生产场地 │ │ │ │ │ │ │ │ │ │ │
│药├──────────────┼──┼──┼──┼──┼──┼──┼──┼──┼──┼──┤
│品│21.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 │+ │*19 │- │+ │+ │- │- │- │- │
│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 │ │ │ │ │ │ │ │ │ │
│督│药品说明书 │ │ │ │ │ │ │ │ │ │ │
│管├──────────────┼──┼──┼──┼──┼──┼──┼──┼──┼──┼──┤
│理│22.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 │+ │- │+ │+ │+ │- │*20 │*21 │- │
│局│性内容 │ │ │ │ │ │ │ │ │ │ │
│备├──────────────┼──┼──┼──┼──┼──┼──┼──┼──┼──┼──┤
│案│23.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 │+ │+ │*22 │+ │- │+ │- │- │- │- │
│的├──────────────┼──┼──┼──┼──┼──┼──┼──┼──┼──┼──┤
│事│24.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 │+ │- │- │+ │+ │*4 │- │*3 │+ │
│项│格 │ │ │ │ │ │ │ │ │ │ │
│ ├──────────────┼──┼──┼──┼──┼──┼──┼──┼──┼──┼──┤
│ │25.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 │- │+ │+ │+ │*23 │- │- │- │
│ ├──────────────┼──┼──┼──┼──┼──┼──┼──┼──┼──┼──┤
│ │26.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 │+ │- │- │- │*4 │*24 │- │- │+ │
│ │料药产地 │ │ │ │ │ │ │ │ │ │ │
│ ├──────────────┼──┼──┼──┼──┼──┼──┼──┼──┼──┼──┤
│ │27.变更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 │+ │- │+ │+ │*4 │+ │- │- │+ │
│ │品标准的 │ │ │ │ │ │ │ │ │ │ │
│ ├──────────────┼──┼──┼──┼──┼──┼──┼──┼──┼──┼──┤
│ │28.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 │*25 │- │- │- │- │- │- │- │
└─┴──────────────┴──┴──┴──┴──┴──┴──┴──┴──┴──┴──┘
注: *1.仅提供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2.提供商标查询单。
*3.提供临床使用情况报告或文献。
*4.如有修改的应当提供。
*5.仅提供质量研究工作的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药品标准草案及起草说明、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6有关毒性药材、处于濒危状态药材的证明文件,或者有关部门要求进行替代、减去的文件、证明。
*7.仅提供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8.按照中药、化学药品、生物制品注册分类中已在国外上市但尚未在国内上市销售的复方制剂的相应资料要求提供。其中药学研究部分仅提供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9.同时提交新药证书原件。
*10.提供技术转让有关各方签订的转让合同,原生产企业放弃生产的应当提供相应文件原件。
*1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评价需要另行提出要求。
*12.同时提供经审评通过的原新药申报资料综述和药学研究部分及其有关审查意见。
*13.提供包装厂所在国家或地区药品管理机构出具的该药品包装企业符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证明文件。
*14.仅提供分包装工艺、药物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15.提供进口药品分包装合同(含使用进口药品商标的授权)。
*16.仅提供分包装工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选择依据及质量标准。
*17.提供有关管理机构同意更名的文件复印件,更名前与更名后的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等的复印件。
*18.提供有关管理机构同意药品生产企业变更生产场地的证明文件。
*19.提供新的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的文件。
*20.可提供毒理研究的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
*21.可提供文献资料。
*22.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者,应提供有关规定的文件内容。
*23.仅提供药品稳定性研究的试验资料和连续3个批号的样品检验报告书。
*24.仅提供原料药的批准证明文件及其合法来源证明、制剂1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25.提供境外制药厂商委托新的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代理申报的委托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新的中国药品注册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境外制药厂商解除原委托代理注册关系的文书、公证文书及其中文译本。
“#”:见“四、注册事项说明及有关要求”。
四、注册事项说明及有关要求
1.注册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是指新药研制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时不具备该新药生产条件,并且没有转让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以后,申请生产该新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