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输
阿根廷新鲜大蒜检验检疫事宜的通知
(2005年2月5日 国质检食函[2005]77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中检科院:
自1995年起,阿根廷植物检疫部门因植物检疫证书问题暂停了我新鲜大蒜向其出口。总局对此十分重视,多次与阿方进行交涉,最近中阿双方已就我输阿新鲜大蒜的植物检疫证书问题达成一致,阿方同意恢复我新鲜大蒜的进口。为做好我输阿新鲜大蒜的检验检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局将阿方恢复我新鲜大蒜进口的信息以及阿方对我新鲜大蒜的检验检疫要求通报地方政府和有关新鲜大蒜出口企业,并进一步加强对输阿新鲜大蒜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我输阿新鲜大蒜符合阿方要求。
二、各局要做好输阿新鲜大蒜的检验检疫工作,确保输阿新鲜大蒜不携带马铃薯腐烂茎线虫(Ditylenchus destructor),大蒜鳞茎不得带根,对检验检疫合格的输阿新鲜大蒜出具植物检疫证书(证书样本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