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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对红火蚁疫区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农残监控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加强对
红火蚁疫区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农残监控工作的通知
(2005年1月28日 国质检食函[2005]60号)


各直属检验检疫局:
  近期广东一些地区发现检疫性有害生物红火蚁,为避免灭杀红火蚁的农药污染给出口食品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局要加强对辖区疫情地出口蔬菜等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基地的监管,将这些基地列为农残重点监控区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防治红火蚁用药而对出口种植基地土地、水源造成污染,导致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农残超标。同时要及时与当地农业部门沟通,掌握疫情动态,并根据疫情的变化对出口植物源性食品农残重点监控区域进行调整。
  二、各局要加大对疫情地区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生产基地的出口产品,特别是供港澳产品的农残检测力度,重点关注敌敌畏、氯氰聚酯、溴氰聚酯等农药的残留情况。口岸局与产地局要加强信息沟通,确保出口植物源性食品的安全卫生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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